【第25/96/M號法令之金錢補償】

  

【對象】 於2007年1月1日仍在職的編制外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或等同人員 (職程的最高薪俸點等於或少於工人及助理人員的最高薪俸點的編制外散位人員) 。  
   

 請輸入以下項目:   

 1. 加入公積金制度前一日的月薪酬(薪俸點):
       * 薪俸點   薪俸點系數
 2. 自入職日起計至加入公積金制度前一日的服務時間:
          

* 為必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