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及撫卹制度簡介:
  退休及撫卹制度是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及服務人員的一種退休保障制度,性質為界定福利計劃。會員及其支付薪俸的機關須每月共同作出供款。當會員符合公職法例退休的規定,在終止擔任職務後可獲終生每月發放退休金。倘會員不幸身故,在符合公職法例的規定下,合資格繼承人按月可獲發放撫卹金。

自2007年1月1日《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生效後,除特定的情況外,《退休及撫卹制度》不再接受登記。

如欲進一步瞭解有關制度,可參閱相關法例或由本會編制的退休及撫卹制度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