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款人離職時登記自動註銷,當中包括下列情況:
  • 年滿65歲(其他法規另訂年齡上限者除外);
  • 達到因病缺勤上限;
  • 被宣告為長期絕對喪失工作能力;
  • 因公意外或致病,又或因作出人道行為或為社會奉獻,以致被宣告為長期絕對喪失工作能力;
  • 被撤職或被合理解僱;
  • 因工作表現評核結果而終止擔任職務;
  • 死亡。
當供款人轉為處於不可加入公積金制度的狀況時,登記亦自動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