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公積金離職供款人須具備甚麼條件才可申請保留其離職時已享有的衛生護理權?
回應:
在下列任一情況下註銷登記的公積金制度供款人,可保留衛生護理權:
- 在註銷登記日年滿50歲且供款時間不少於25年;
- 供款時間不少於15年且:
- 年滿65歲,但其他法規另訂年齡上限除外;或
- 達到因病缺勤上限;或
- 被宣告為長期絕對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
- 因公意外致病或死亡,又或因作出人道行為或為社會奉獻,而引致長期絕對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
上述供款人的配偶、供款人及其配偶的卑親屬及尊親屬,亦可按法例規定取得衛生護理權。
(詳情請按此)
有關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衛生護理具體保障事宜,請向衛生局查詢(電話:2831 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