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制度簡介:
 

隨著第8/2006號法律的公佈,《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於200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公務人員提供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性質為界定供款計劃。公務人員及澳門特區政府按預設的供款率,每月共同供款,透過供款的累積連同投資回報,以作退休保障之用。作為供款人,可透過建立個人投資組合,從而全面參與退休福利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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