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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查閱會員個人卷宗
申請會員個人卷宗所附文件的複製本
申請補發及更新會員證
申請訂定撫卹金補扣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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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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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
年度在生證明
定期金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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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津貼
出生津貼
列印
出生津貼
由退休基金會負責支付其退休金的已退休或離職待退休的公務人員,如有子女出生,均有權向退休基金會申請出生津貼。
申請期限
申請人須於子女出生之日翌日起計60日內提出。.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
申請書
(印務局格式16,
填寫範本
);
新生子女的出生記錄。
網上申請
辦理地點
退休基金會、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或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網上預約服務
所需時間
合符資格及所有文件齊備者,可在提出申請的翌日起4個工作日內獲發放。(服務承諾)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
本會網頁
或“公務通”APP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本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發放金額
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之六十的金額。
相關法例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參考通則第214條)。
第1/2014號法律《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
(參考法律第2條)
第5/2018號法律《調整出生津貼金額》
。
負責部門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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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及撫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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