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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查閱會員個人卷宗
申請會員個人卷宗所附文件的複製本
申請補發及更新會員證
申請訂定撫卹金補扣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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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及更新會員證/衛生護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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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
年度在生證明
定期金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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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申請補發及更新會員證/衛生護理證
列印
申請補發及更新會員證/衛生護理證
由退休基金會負責支付其定期金的退休公務員、撫卹金受領人及有權獲得衛生護理之退休會員家屬,可申請補發及更新會員證/衛生護理證。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退休公務員或撫卹金受領人須遞交:
1.
申請書
(本會第19號表格,填寫範本 -
會員證
/
會員之衛生護理證
/
家屬之衛生護理證
);
2. 會員證/衛生護理證持有人吋半彩色近照1張;
3. 會員證/衛生護理證持有人的最新簽發之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如需更新個人資料);
4. 舊會員證/衛生護理證 (屬更換之情況)。
網上申請
辦理地點
退休基金會、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或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
網上預約服務
所需時間
會員證/衛生護理證將自呈交申請書的翌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
本會網頁
或“公務通”APP查詢申請進度,或致電本會熱線(853) 2835 6556查詢。
相關法例
第21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於第44/2001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參考通則第146至149條)。
負責部門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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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及撫卹制度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