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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查閱會員個人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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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在生證明
在職會員
服務項目 - 會籍
會籍註銷
列印
會籍註銷
強制性註銷
若會員以確定性質終止擔任公職或喪失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身份時,其會籍登記即被註銷。
自願註銷
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人員以及無原職位的定期委任人員得隨時申請註銷有關的登記。
註銷手續
如屬強制性註銷,有關事實須由會員所屬部門書面通知退休基金會;
倘註銷由會員提出,申請人須填妥
申請書
(本會第17-A號表格),並透過所屬部門交予退休基金會。**
被註銷會籍的人員須退回會員證。
**原臨時委任或確定委任的會員轉為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或編制內無原職位的定期委任時,最遲應於就職或簽署合同文書當日向所屬部門提交
聲明書
(本會第18-A號表格),聲明註銷退休及撫卹制度會籍之登記。
相關法例
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參考通則第258及259條)。
第8/2006號法律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參考制度第24條)。
第12/2015號法律 -《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
負責部門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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